政策解读
Policy elucidation
专业而通俗地解读本省高考招生文件、高考志愿填报和招生的相关政策。
体育类是指对高考报名时选择体育类,具有体育运动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基础,具有一定体育特长并通过 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体育分数线的考生进行的招生。
Eligibility
of Applicants
Eligibility
of Applicants
Recruitment
rules
体育类录取分本科和高职(专科)两段进行。其中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录取前进行,高职(专科)在本科第三批录取前进行。未被体育类录取的考生,可按其填报的理工类志愿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体育类文化课与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2019年体育类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
体育类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新生。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文化课与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院校招生章程中体育专业录取原则进行投档。院校章程未明确录取原则的,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投档。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的,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投档;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投档的,文化课统考成绩及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后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以及所录取的专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Recruitment
rules